白初曼轻叹:“那当然是不想了。可是——”她抬头看着江熠晨的眼睛,“好难哦,离开你真的好难哦。”
看着白初曼楚楚可怜的样子,江熠晨轻笑:“我知道你需要一个过程,所以我不是让Tim去了吗。”Tim可以做白初曼的帮手,同时又不会成为她想要退缩的退路。
“好啦,”江熠晨伸手揉乱了白初曼的头发,“工作了一天不累吗,回房间休息一会吧。”他抬手看看表:“一会晚饭好了我叫你。”
白初曼气鼓鼓的拨回自己的头发,心里却忍不住痒痒的。江熠晨在不经意间做了一个让她十分舒适的小动作:摸头发。
白初曼自小有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,每次洗完头妈妈总是喜欢拿着洗的干干净净
的毛巾给她擦头发。虽然她总是抱怨妈妈把自己的头发揉的毛燥燥的,但是其实每次妈妈给她擦头发的时候,白初曼都舒服的马上就要在凳子上睡过去了。
因此,白初曼对于这个动作情有独钟。但是自从妈妈走后,再也没有人愿意对她做出这么温馨的动作了。她自己也是心房紧闭,不喜欢任何人触碰自己的头发。
但是江熠晨就是有这样的魔力,让白初曼身上所有的不可能变成了可能。他无意中的举动,不仅没有引起白初曼的反感,反而让她倍感亲切。
带这样的小情绪,白初曼美滋滋的上了楼梯,还不忘冲着楼下的江熠晨大喊:“晚上我要吃肉!”
沙发上的江熠晨并不知他这“摸头杀”的功力,忽然听见一声喊,不由得轻轻摇了摇头表示无奈,却是立刻对厨房吩咐了下去。
夜晚的红枫山十分静谧。天气已经入秋,飒飒的风拂过别墅的花园,没了往日盛夏里聒噪的蝉鸣,只剩下树叶伴着风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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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初曼在这样让人心平气和的环境里,躺在自己舒适的大床上,有意把窗帘拉开一角,漫无目的的看着窗外。
明天,又是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、把工作当成打仗的一天。以前天天在江熠晨的
办公室里当 “混世魔王”,整个TM公司都知道他们的总裁江熠晨是个宠妻狂魔,因此全公司上下都宠着她,她还不自知呢。
现在,就连此刻躺在自己的房间里静静地胡思乱想,白初曼都觉得是一种奢侈。下定决心不再期待江熠晨去江氏、以此彻底断了自己的退路以后,白初曼恨不得每一分钟都拆成两分钟用、每时每刻都工作才好。
自己欠缺的还有很多,唯有笨鸟先飞,才有可能通过加倍的努力弥补经验的不足,才有可能成为江熠晨需要的、在江氏举足轻重的人。
其实,江熠晨根本不需要白初曼做什么,他也不需要她在江氏集团管理层做什么“间谍”。江熠晨只想要白初曼放下心结,好好的去展露她的才华就好了。其他的一切,他都会为她安排好。
白初曼是块金子,江熠晨只想将她放在最好的地方,然后静静的等着她发光。不是为了利用她,更不是为了向别人证明什么,只是想要看她变好、变得更好,去散发自己本来就应该散发的熠熠光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