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!!”时景苏瞬间惊醒。
他正仰着头,楚砚冬正低着头,两人的视线静默无声地一撞,时景苏瞳孔震地,整个人都麻了。
他吓了一跳,才发现自己枕在楚砚冬的双膝上睡觉,而且不知道已经过了多久。
楚砚冬那双幽暗深沉的眼睛,仿佛蕴藏着能毁天灭地的力量。
时景苏哑然片刻,才悄无声息从他腿上离开。
过程中,楚砚冬始终静默注视他。
时景苏赶紧避开他表面平静无澜,实则波涛汹涌的目光,第一时间去抓自己的假发,看看有没有歪,有没有掉。
幸好,一切都安然无恙。
时景苏心里打着鼓,整个人的灵魂都在震颤。
如来佛祖,圣母玛利亚,玉皇大帝,观音菩萨,额滴个神啊,真的太恐怖了呜呜!
时景苏赶紧摸摸自己的身体,他还在吗?还在吗还在吗?
还好,他人还在。
两个小时后,婚车终于抵达远离热闹城区的楚家大宅外。
时景苏已经从原本升天的感觉,终于又飘回了地面。
他看过原文,知道男主家大业大,财力雄厚,不知道他这么有钱。
一眼望不到尽头的草坪里,遥遥看去,大庄园般的豪宅坐落其中,泳池、大小景观用花园、高尔夫球场……只要能想到的,都应有尽有。
可耻,这万恶的腐朽的充满金钱气味的地方。
他真的太喜欢了!
如果是他的家,如果他是真正的男主,那该多好。
他不介意有个女装大佬做他的老婆。
后半程在车内,防止再睡着,时景苏坐的更加端正笔直,以至于才下车的那一瞬间,时景苏腿麻得差点跪到地上,他眼疾手快,扒着先他一步下车的楚砚冬肩膀,借力重新站稳。
楚砚冬被他用力一撑,没想到这个女人的力气还挺大,竟生生让他后退一步,险些倒进时景苏的怀里。
时景苏头皮又是一麻。
他快忘了,眼前这家伙不仅是个病秧子,还可能是个肾虚!
楚砚冬被他撑了一把后,身体都有点摇摇晃晃,时景苏赶紧又扶着他的手臂帮他稳住。
一直以来都努力忍耐的楚砚冬,终于对他忍无可忍,目眦欲裂瞪着他,只差嘴里呵出一个“滚”字。
经过几次的“交锋”,楚砚冬彻底离时景苏远远的了,起码有一米以上的距离。
楚砚冬不靠近他,反而方便时景苏行事。
他趁着没人注意,又从另外一个袖子里掏出一块小饼干。
然而,时景苏伤心欲绝的发现,这块小饼干在不知道什么情况下,碎成了渣渣。
浪费粮食是可耻的行为。
时景苏只能叹着气,将渣渣也一吞而尽。
傅莎乘坐的车也已抵达,下车第一时间跑来和他集合,看到时景苏嘴角沾着的饼干屑,赶紧找来表姐替他补妆。
见他还有心情吃吃喝喝,傅莎不禁要为时景苏的心理承受能力大大点个赞。
能和那种鬼见愁待在一个屋檐下,那可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,何况时景苏还是……
傅莎忍不住拍拍他的肩膀,竖起大拇指:“真英雄。”
跟妆师表姐也一道竖起大拇指:“是男人就坚持一百天。”
时景苏:??
“什么一百天?”
未见其人先闻其声。
听到这个略带调侃的声音,时景苏的警报系统作响了。
路容之所以能成为楚砚冬的好兄弟,是因为他这个人虽然看起来玩世不恭,实际上头脑灵活的很,在商业的手段方面颇有一番见解,有时候楚砚冬都会听他的建议。
两人算是强强联手,在原文中大杀四方,近乎称霸了整个商界。
和他这种替嫁炮灰不同,他就是一个时时刻刻羞耻度爆表的女装大佬。
所以每当看到路容出场的时候,都仿佛在提醒他过的是怎样一个悲催的人生。
时景苏半是羡慕,半是绝望地看着路容。
也许他上辈子应该拯救一下银河系,此生才有机会不用穿成一个替嫁大佬。
傅莎和表姐赶紧和声说:“我们在祝福他百年好合。”
西装革履的路容,用一双漂亮的桃花眼目不转睛打量他们。
别说,还挺人模人样。
时景苏努力保持微笑。
不管路容出于什么心理在接近他,他都要尽可能远离路容,防止被眼尖的路容看出端倪。
时景苏加快脚步往前走。
他一边走,一边用手悄悄扒拉一下裙摆。
心想女孩子们可真不容易,他每走一步路,都感觉腰腹被紧致的衣服勒着,喘不上气。
他现在无比想念自己的沙滩裤,以及可以让大脚趾随意造作的人字拖。
幸好时景心逃婚是临时起意,时妈他们没时间为他准备新娘鞋,时景心的鞋码比他小,他穿不下去。
否则,时景苏难以想象自己穿高跟鞋的绝美画面。
那一定像是踩在刀尖上走路,光是想想就觉得很痛。
此时此刻,时景苏穿的是自己的运动鞋,以脚有些疼,没精力再穿高跟鞋为由忽悠过去,楚砚冬竟也没看出什么问题。
时景苏轻呼出一口气,眼角余光向旁边一瞥,顿时对上路容笑意盎然的面孔。
时景苏: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