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、陆漓洛的手腕

春桃猛地一惊,尤其是在听到陆漓洛说“有一位伟大的母亲”时,那种震惊的表情已被恐惧所替代。

她恐惧,因为她母亲为了换父亲的汤药钱,将自己卖到了青楼。

这事自然瞒着她们的爹,否则他岂还有脸继续苟活着?

但即便是贱藉的奴仆,家里有一个这样出身的娘,主人家也是不会要的。

春桃惊恐,脸上血色全失,生怕陆漓洛嫌弃、发卖了她。

她绝对不能丢了这份工作。

一来是因为陆府给的工钱的确比其它大宅多,甚至比丞相府给的都多。

二来,是只要她卖给陆府为奴婢一天,青楼就不能也把她强抢了去,也推她入这个火坑。

因为她的卖身死契已在陆漓洛手里,青楼抢人便是触犯王法。

——这也是她的娘在无力保护女儿的情况下,为她出的下策。

但凡她有一点办法,有半分能力,都不会让自己的女儿去给别人当狗!

穷人家的孩子,也是怀胎十月,也是奶水喂大。穷人家的娘,又怎能不疼?!

可她男人的汤药钱实在太贵,而这一家三个女人实在经受不起失去这个男人的打击。

在这个吃人的社会,像她们这种贫民女子,肩不能挑、手不能拿,除了去青楼卖笑,根本就无法活下去。

而且一旦这个男人不在了,身为女人的她们只会比现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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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周女人是有一定地位,但那是对权贵世家出身的闺秀千金说的。

无论在什么样的社会,穷人,永远没有话语权。

春桃的腿已在打颤。

陆漓洛将她的恐惧与惊慌尽收眼底,口气依旧淡淡:“我也知道,你娘忍痛把你送进陆府的苦衷。我既然收了你,你便是我陆漓洛的人。李管家。”

李管家拱手,“小人在。”

“带上我的手印,去账房给他们所有人先支半个月的工钱。既然是救家人于水火,预先支付也无妨。”

李管家迟疑着,道:“小姐,这……”

陆漓洛挥挥手,“能用钱解决的问题,从来都不是问题。我看这春桃小丫头长得也机灵,想来她母亲也是个能干的人。李管家,给他们安排好工作,再有劳你走一趟,去春桃母亲工作的地方,把人要过来。不管对方要多少钱,都给他。不放人,报我爹的名字。倘若我爹名头也不好使,你就去秦家商行,叫小白派一批江湖打手去,拆了那地方。哦,带着银票去拆,当场把损失费赔给他们。赔完,再打一顿。”

李管家就笑了。

如今陆府人已全数被命格77偷换了概念,他们都知道这位陆漓洛小姐,从小就不是个好惹的主。

“遵命,小姐。却不知将人带出来,小姐打算如何安置?”

李管家也是个玲珑的人,他自然也知道,春桃的母亲已卖身给了青楼。

只是赎一个不太受宠的妓子而已,不需要小姐说的拆房那么夸张。

陆漓洛目光淡淡自所有新仆从脸上扫过,看着他们蠢蠢欲动的表情,依旧淡淡:“我母亲身边也缺个勤快的嬷嬷,倒是可以安排春桃的娘伺候。若伺候得力,签终身契也不是不可以。”

终身契!

这下惊讶的已不仅是春桃,而是所有奴仆。

虽然一旦签了就代表世代都要入这人家为奴,但当奴才的只要不是犯大过,主人家是不能随便处置发卖的。而且,一人犯过不会连累家人。

比如李管家现在就和秦瑛签了终身契,他犯错被秦瑛辞退,他的儿子却依然可以在秦家商行工作,不会因为父亲受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