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四章 受伤的百合

原本还一脸平静的郑月,在下车之后,顿时换了一副笑脸,“哟,浩哥,你还在这里看场子啊!”

“这不是为了等你嘛!”被称着浩哥的男人微微一笑,伸手拍向郑月的屯部。

可是的他的手刚挥过去,还没有拍到,就被一边的王木生给抓住了。

“额?小月月,你男朋友?”浩哥忍不住问道。

郑月看了看,笑道:“对啊!以后再想吃我的豆腐,记得经过他的同意哦。”

“你个小妖精。”浩哥笑着抽出手,将王木生从上到下看了一遍,“不错啊,大款啊!”

“没钱的你认为姐看得上吗?”郑月妩媚一笑之后,带着王木生走向酒吧的大门。

进门之后,王木生才发现郑月在这里的人气有多高,一进门就有很多人跟郑月打招呼,想占便宜的人也有不少,不过都被王木生给拦了下来,两人绕过舞池后,一并到了三楼。

郑月扭动着腰肢在前面带路,王木生在后面过足了眼瘾,两人很快就走到了一个包间里面。

这个包间里已经有不少人了,正中间的沙发上坐着一个五大气粗的汉子,而站在他面前的有三个穿着暴路的女子。

王木生和郑月一起进门之后,大汉看到了,急忙说道:“哟,这不是小月月嘛,你可算是来了,呵呵,好了,你们都先下去吧。”

三个女子笑着转身之后,跟郑月简单地打了个招呼,这才先后离开了这个包间。

“呵呵,小月月,我可想死你了!”大汉笑着站起身来,张开双手之后,犹豫了一下,直接伸出右手,简单地和郑月握了握手,然后示意了一下王木生问道:“这位帅哥是?”

“我男朋友,王木生!”郑月妩媚一笑之后,挽住了王木生的手臂。

说实话,要是以前的话,王木生觉得‘帅哥’这个称呼,绝对是实至名归,不过现在嘛,因为脸被烧破皮了,绑着纱布呢,和‘帅’字实在是插不上边,大汉口中帅哥,可能是指的他的内涵吧。

看来这是一个很有眼光的老板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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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时的郑月,想到马上就要脱离养父的控制了,开始一段新的人生之后,她有点兴奋,甚至还有些做作地跟秦韵做了个‘高端’的自我介绍。

可是没想到,养父送她到学校安顿好了以后,并没有要走的意思,她知道养父想要什么,所以提出去外面,可是养父不同意,还威胁她,敢不听话,就不让她上学了。

郑月没得选……

那是一个四人间,当天寝室里,一共就只有三个人,秦韵、她,还有养父。

那天,她第一次意识到,养父想要摧毁的,不只是她的身体,还有她的尊严,他就是要让她永远抬不起头,永远只有在他的支配下苟活。

一夜风雨之后,养父似乎并不满足,还没有要走的意思。

当养父出去买早餐的时候,她躺在床上,第一次有了想要叛逃的想法。

“他真的是你父亲?”

就在她盘算着怎么逃跑的时候,秦韵坐在她的床边问道。

郑月当时不知道怎么回答,甚至她都不敢去看秦韵,因为在她心里,大学是一个神圣而又高尚的地方,可是偏偏她却是这么一大碗高汤中唯一的一颗老鼠屎。

“我能够帮你摆脱他的控制,让你重新做人,而我的条件就是,和我做朋友。”秦韵的声音再次响起。

郑月难以置信地转过头,看向秦韵。

接下来,秦韵帮她策划了一场完美的杀人计划,她的养父死于意外,不但没有追加到她头上,反而学校还赔了她一大笔钱。

也许秦韵只是想要一个朋友,不过从秦韵提出那个计划的那一刻开始,她就把秦韵当成了救命恩人,当成了唯一一个可以信赖、可以依靠的人。

大学毕业以后,秦韵考上了研究生,而她终究还是和秦韵分开了,孤身一人在社会上闯荡,生活所迫,混起了夜场,当起了陪酒妹。

当秦韵硕士毕业之后,和她又一次见面的时候,她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将自己所有最好的东西,一股脑地送给秦韵,可是当时,秦韵只是淡淡地跟她说了一句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