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令众人一惊,随后疾步而去,穿过草甸子,眼前的一幕让张毅当即吓得脸色苍白。
原来在众人走不久之后,狼群闻着马骚味,成圆形包围而来,那林都尉虽然是一鸣战场骁将,但早年与突厥人,短兵交接时,被箭射中,摔落马下,从而断了一条腿。
所以也不善于骑马,也就从马上下来了,却不料周围草甸子极高,视野遮掩
了大半,直到狼群和围了过来,他才幡然醒悟。
但为时已晚,其中一匹离草甸子很近的马匹,此刻已经被野狼掏空的肚皮,徒劳的嘶吼着,然而,十几匹野狼一拥而上,在恶狼的低吼声之中,顷刻间撕成了遍地的马骨。
那林都尉则是手持长刀,将三匹马护在身后,做出一副威武的模样,大声咆哮,钢刀敲在碎石上,发出当当声音,震慑狼群。
一人独对狼群,如此令人惊心动魄的一幕就出现在眼前,张毅也不由的自责,幸好赶来及时,否则岂不是卖了队友,那自己可是要愧疚一辈子的。
这样想着,张毅即刻对几人说道。“尔等不必管我,速速救援哪位兄弟,尔等身上背着附子草,狼群对这个味道甚是敏感,不必收敛,给我当头痛击!”
身后众多的随从,大声应诺,手中钢刀倒卷,呈现战场冲锋姿态,向狼群直扑而去。
若是换作往常,这些在戍边城,经常和狼群打交道的人,绝不会做出这等看似勇敢,实则送死的行为。
因为白云山中的野狼,虽不及突厥狼群,但这些野狼体型硕大,而且尝过人
肉,如今饿红了眼,简直比起山中的老虎还要难对付。
所以最好的办法莫过于,骑在马上,利用高度优势挥砍,纵使这样会损伤马匹,但不会伤及人命。
然而,他们如此自信的原因,是刚刚张毅拿出来的附子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