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瑾:“它叫鸡蛋吗?”
“嗯。”林有乐有些怀念又很晦涩, “一位邻居伯伯家那拿来养的,第一天我到处找它不到,以为它溜回家了, 结果发现它在鸡窝里喵喵叫。因为毛色, 揣手手时特别像一颗毛茸茸的蛋,就叫它鸡蛋了。”
走在前面的猫猫听到叫自己, 扭头看,然后轻快的跑回林有乐脚边绕着蹭。
林有乐不敢乱走动,那脚背轻托了一下它, “鸡蛋快走前面去, 要踩到你了。”
鸡蛋喵呜一声,真的乖乖跑前面继续领路。
齐瑾看见这一幕,问:“你喜欢猫?”
林有乐反问:“你不喜欢吗?”
“我从来没养过。”
齐瑾口中应着,心里若有所思。
他一直以为林有乐不喜欢小动物。
不喜欢狗是小时候被咬有心理阴影, 对猫的话、好像是觉得麻烦。
因为在一起后他曾经提议买只宠物猫来养养,但乐乐说公寓太小了不方便而且猫毛到处飞清理起来也太麻烦, 总之就是拒绝了。
林有乐垂着眼,看在前面慢吞吞领路、还时不时扭头回看的小土猫。
鸡蛋是他念初中时养的。
高三大概是他们全家人最水逆的一年, 他高考失利,他爸工伤断了腿、拿不到赔偿金,他姐因此被迫嫁人, 连鸡蛋都在那段时间被狗咬死, 倒在家门外的草丛里。
有时候不是人太脆弱, 而是现实太曲折残忍。
才叫人想起就想哭。
那之后, 林有乐就再没有养过小动物。
“你可以试着养一下。”
林有乐说着把齐瑾领进家门。
和农村里普遍的黄泥屋一样,林家也是石头堆砌地基,泥砖搭房子。
屋前是小小的院子, 靠墙整整齐齐的堆着一些劈好的木柴,几大袋还带着新鲜泥土味的花生。
进到屋里,光线瞬间要灰暗许多,屋内老墙上涂成灰白,贴满了密密麻麻的奖状。
屋内有红木柜,有小桌子,一台彩电以及一款竖立的老式电风扇。
“你随便坐,我给你倒茶。”
齐瑾看到小橘猫一下子追上林有乐。
小猫都知道黏糊人,他怎么可能坐着?
立刻也跟了上去。
里屋有土灶,林有乐看着这些恍惚了两秒,直到听到咕噜咕噜的声音,才回过神立刻走过去把铜盖打开,找空热水壶把灶子铜管里烧沸的水接完,再重新灌冷水。
“这是什么?”齐瑾好奇来看。
“烧饭顺带烧水的。”林有乐拿钳子,把灶子里柴火往里送了送,起来洗手。
土灶有两口锅,外面的正焖着饭。
里面那口大铁锅上压着木锅盖,锅盖上放着个小盆,装着半盆熟豆荚。
林有乐拿起一个剥开。
吃了一颗确定没坏,把剩下两颗塞齐瑾嘴里。
齐瑾措不及防被投喂,一颗心全在惊“乐乐竟然喂我吃东西了!!”上面。
等咽下,才后知后觉的问:“这是什么?”
熟悉又久远的环境显然让林有乐完全放松下来,他不仅投喂,还给齐·小少爷·十万个为什么·瑾介绍:“大豆啊,美白防癌,强身健体,还会让你变聪明。”
“大豆?大豆是什么豆?”
“你忘了?就是你吃的黄豆,圆的黄色,用来磨豆浆的。”
齐瑾一下想起乐乐早上给自己做的现磨豆浆,恍然大悟:“啊,原来是那个!”
林有乐笑了一下,打开木锅盖。
刚刚的对话太自然了,以至于两人谁都没意识到有哪儿不对。
大铁锅热腾腾的,正炖着一只老母鸡,汤里葱姜枸杞还有竹笋,看着好看,闻着味道也鲜美得令人食指大动,不一会儿,上头凝结起一层薄薄的油脂。
林有乐叫齐瑾帮忙拿筷子。
齐瑾晕头转向找半天,才终于在墙上找到枚铁钉,上面挂着个竹筒做的筷子笼。
林有乐用筷子把浮在最上面的油脂夹起捞出,再把木锅盖盖回去。
“带你去看看我的房间……?”
“好!!”
老房子一百多平,分前院后屋,屋子又分上下两层,楼上属于半开放的阁楼,放柴火和一些应季不用的农具杂物,林有乐的姐姐林有笑也睡楼上。
相比之下一楼很拥挤、划分也很零散。
里屋是厨房,外面是客厅和卧室。
而林有乐住的小房间,是用木板和布帘从卧室分隔出来的独立空间。
很小很小。
只容纳下一张竹床、一个装衣服的小木柜以及一张书桌。
书桌迎着透亮的窗,阳光透过窗落在桌上,几本很旧但叠放整齐的作业本被晒得硬化、书角微微翘起。
名字栏上,“林有乐”三个字清隽端正。
这其实都称不上房间。
如果是真正十五岁的林有乐、带自己喜欢的男生回家,介绍这些,他一定会觉得丢脸,羞愧和不好意思。
但现在是已经在大风大浪里活了一辈子的林有乐。
齐瑾还是属狗皮膏药非黏上来的。
所以林有乐没有丝毫不自在,坦荡荡的走进房间,在竹床上坐下。
房间面积小,自然没地儿铺开一张草席。
高高的齐瑾就站在门口。
连怎么落脚都不知道。
林有乐屈起一条腿盘在冰凉凉的竹床上,对他说:“过来试试,这种竹床比较咯人,你会习惯吗?”
齐瑾听完脸却“腾”一下子红起来,“我、我跟你一起睡吗?”
“这么小的床怎么一起睡。”林有乐起身拉他进来坐下,“给你睡,我去外面打地铺。”
齐瑾立刻站起来,“不行!我打地铺!”
“哪有让客人睡地铺的道理。”
“不行不行,之前说好了,如果你不跟我睡,我就打地铺!”
林有乐:“……”
这话怎么听着有点怪?
但看齐瑾。
一脸的倔和正义凛然。
完全没注意到这句话有歧义。
林有乐无奈,只能说:“我先去找找草席再说。”
田里。
地地道道的农民林父,顶着大太阳,汗如雨下,他拿起脖子上的毛巾抹了把脸上脖子上的汗,对神色慌张的老婆说:“你咋知道咱乐乐带回来的这个同学就是那个齐瑾?名字一样的人多了去了。”
心慌意乱的林母一想:对啊!
但她心里还是不安,“你不觉得太凑巧了?”
“世界上凑巧的事又不少。乐乐去大城市读书,大城市人多,叫这个名字的人肯定更多。”林光宗说:“你别自己吓自己,如果真是那个齐瑾,他家里人怎么会同意他往咱们这跑。”
林母被说服了,终于有底气的点头:“你说的没错。”
放下一桩心事,林母开心起来,扯着嗓子对田埂那头捡花生的大女儿喊:“笑笑!歇了,先回家吃午饭!”
“来啦妈!”
于是,林有乐还没找到草席,林家三位已经从田里归来。
齐瑾庆幸自己提前把见面礼从行李箱里拿出来了,他紧张的坐了两秒钟,起身走出林有乐的房间。
大门推开。
第一个进来的是林母,接着是肤色黝黑、用锄头挑着满满两大袋花生的林父。
齐瑾快步走进院子,想帮忙卸东西,“叔叔我来帮你。”
“不用不用。”林父身强体健,自己一人稳稳当当的扎着马步、把前后两袋花生同时放到地上,再撤掉锄头,拿毛巾抹汗,看向穿得干干净净长得也贵气的小伙子说:“你是乐乐的同学?”
齐瑾立刻站直,高高帅帅的他露出乖巧腼腆的一个笑容,“是的,叔叔您好,我是乐乐的高中同学,跟他同一个宿舍,等放假结束回学校我们还是同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