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到了技术专家的认可,阿特利还是谨慎地将问题保留下来,待总公司那边得出结论以后,再做决定。
谈判本就是这样,每出现一个新问题,都需要相关的技术团队支持,然后交由公司评判,最终给出指示,然后双方在此基础之上,再提出新的条件。
这个问题略过,阿特利马上提出了新的条件:“我们希望,只在戴尔电脑上,搭载这枚显卡,不得再授权给其他厂商!”
对于这个问题,杜炜逸与白云天早就经过多次讨论,
已有定议:“可以!但我们也有要求,如果当年戴尔的出货量低于三十万台,则该制约自动取消!”
这就是给自己留后路,一旦戴尔的出货量低于预期,则中华制造就会想其他办法,寻找更多代理商,来扩大销量。
双方就各自的条件,一项项做了说明。
基本上,当场达成共识的很少,许多都是公开己方的要求。等事后,各方还会内部进行讨论,以决定是否让步。
第一次接触就此结束。
此后的数天,双方又进行了多次会商。而这些谈判,则不再是阿特利和杜炜逸亲自出马,而是交由各自的谈判助手进行,由法律顾问、技术人员等支援团队,提供技术支持。
双方展开了密集的会商,一轮又一轮交锋,最终于戴尔达成了合作协议。
协议中,戴尔电脑搭载的显卡,不再是一种,而是三种:一种是采用SDRAM的高端卡,戴尔为其支付六百九十九美元的配件价格;一种是采用EDO的中端卡,戴尔为其支付五百五十八美元的配件价;还有一种,是采用EDO,显存仅为一兆的低端卡,戴尔为其支付三百六十四美元的配件价。
此价格为美国西海岸到岸价,一切关税、货运、途中损失等,他们概不承担。
由于中国半导体产业实力较弱,许多诸如多晶硅等半
导体产品只能当做半成品出口至美国,进行再加工为更高附加值的单晶硅等以后,又高价售出。因此低关税有利于美国半导体企业廉价获得原材料,并且中美之间为最惠国关系,故此美国设立的半导体关税只有百分之二点六。
有鉴于此,中华制造没有在此问题上更多纠缠,双方很快达成了一致。
一月初,双方达成正式协议,签署了合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