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清雪在内心疯狂谴责自己一阵,假装正常地咳了一声,从怀里掏出一支膏药来,边递过去边关切地说,“你手上都是冻疮,且拿这个涂抹一下,看能不能改善。”
林远笙盯着妻主手里的药膏就是一呆:“这,这药膏大约多少银钱?”
江清雪也想起什么似的,忽而露出一个笑来,仿佛不怀好意,稳声道:“二十五文。”
林远笙薄唇紧抿,眼中果然出现熟悉的心疼。
只见他轻轻拉扯江清雪的衣袖,待她低头再软声道:“妻主以后不要再买这些浪费银子了,伤处总是会好的。”
他心疼钱,也从未因冻疮类的小伤而花钱买过药,倒是妻主后来,频繁为了他的这些小伤而花钱。
“你再让自己受伤,我还买。”
江清雪斜睨他,摆明了不会听。
林远笙沉默,他有多省钱江清雪是知道的,今日这二十五文,几乎是他洗衣换来的全部铜钱,结果都被用来治病,简直得不偿失,过了一会儿,他无奈又心疼的点点头。
“我以后不会了。”
林远笙悄悄拿头去蹭江清雪的肩膀,妻主关心他,不想他受伤呢。
江清雪见他答应,脸色简直是坐了飞机似的好转。
愉快的哼哼两声:“知道就好,我这可都是为了你好。”
“嗯。”
林远笙低头不敢说话,一只手仍扯着江清雪衣袖,可见还是依赖她的。
不知道是不是在这待久了,江清雪对这的一些习性已经开始习惯了。
比如林远笙依赖她,她会觉得愉悦,甚至觉得就该如此,可怕,真是可怕。
但这也有一个好处,生存能力增加了……
她高低也是要养男人的,也算完成了现代大部分女人的梦想。
努力赚钱然后养一个听话乖巧还好看的小奶狗。
林远笙还不听话,还不乖巧,还不好看?
简直是超标了。:,,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