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、他乡遇故知(章首作话)

伍晴在妇科病房里安顿下来的时候,夜色正深。

住院部楼道里灯光昏暗,病房门各自关闭,病患和陪床家属都陷入了梦乡,只有值夜班的护士偶尔走动。

“程医生,忙到现在啊?今天不是你的夜班吧?”

程思齐轻声答:“病号是我朋友。她家人都在老家呢,我就帮着办办手续,照顾一下她。”

“太辛苦啦。”

“嗨,这不是遇上了吗?随手帮忙。”

随着伍晴脱险,程思齐的心情好转了,顾影的身体也好转了。方才流了满身满手的血,现在都已完全消失了,仿佛那只是一场噩梦。

顾影掀起衣衫,只见下腹侧边出现了一道熟悉的疤痕。用手按压,能感到阵阵刺痛,却也在忍耐限度之内。

她忍不住抱怨:“在演过侯府大小姐的戏文之后,故事翻篇了,我身上这条疤痕也就消失了。怎么在此时又……”

光轻声道:“大概是无情仙想借此提醒你,注意你们之间的联系。”

顾影皱眉:“我可不想再联系下去了。她大出血,我就跟着出血;她动手术,我身上也留了疤;万一她在这里升天,岂不是要带我一起去死?”

原本,光也是这么想的。只是顾影已经焦虑极了,他并不便火上浇油,便默默陪着。

此时的住院部,一片静悄悄。程思齐和护士们说话的声音很小,却能真切地飘到二人耳中来。

“晴晴超级厉害的!小时候她就是我的偶像啊。”

“为什么啊程医生?”

程思齐提起往事,眉飞色舞:

“她可神奇了,简直过目不忘。

“幼儿园的时候,老师教跳舞、做操,她学一遍就会了,然后就来教我。我不会,她也不骂我,都笑嘻嘻地鼓励我,特别有耐心。我们经常一起看那种有画有故事的小人书,我只是看看画儿,转眼就忘,可她都能记住,还能再把里面的故事组织一遍,绘声绘色地讲出来。

“到了上小学的时候,我们老师可喜欢她啦,年年都推荐她参加讲故事比赛。最厉害的一次,还拿了个全区第一名呢!她长得又机灵,笑起来又很可爱,成绩又好,是我们学校的小明星。老师们都喜欢逗她,我们也争着和她一起玩。”

护士们小声笑着起哄:“可是,程医生你才是独得闺蜜恩宠,对不对?”

程思齐洋洋得意:“那当然!”

“还说不是百合?”

“嗑到了嗑到了!”

程思齐笑骂:“胡说八道什么!哎,你们自己都会嗑了,那我也不用讲了!”

“讲嘛讲嘛!”

程思齐捂着嘴笑了笑,在护士们的催促里继续讲下去。

“到了初中的时候,她就更不得了了!我这样普通的同学,光写作业就已经很累了,可是晴晴这样的大才女,还能在课余写小说!

“无论什么时候,只要她往桌子上一趴,那个笔尖啊,就像跳舞一样,在笃笃笃……一直不停地写,一眨眼就写出好几行。下课才十分钟,她都能写满一页笔记本。

“我俩坐同桌,我追文可方便啦。她写一页,我就看一页。哇,写得可好了!

“有一次,我实在等不及,就在老师讲课的时候偷偷看。正好那个情节特别特别虐,看得我眼泪刷刷的,把老师吓了一跳,问我是不是病了,叫她赶紧送我去校医院。

“我跟你们讲,我这个没出息的,出了教室还惦记着没看完的故事,握着她的手,一边走,一边哭,一边问:‘那最后……他俩分手了吗……’她只好给我讲后面的情节。讲完写到的,又讲没写的。我俩也不去校医院了,专门逃了一节课,蹲在花坛后面讨论情节。

“晴晴真是人好又有才,跟她做好朋友,我觉得我可赚了!可惜在初中毕业之后,我就转学籍,来了本市,跟她分开了。临走的时候,我要了她好几本手写的小说呢,珍藏了到现在!”

护士听得羡慕:“什么小说,写得这么好啊?让我们也看看呗?”

“我最喜欢的一篇,叫《鲤跃龙门》。可惜这篇是她初三的时候写的,到毕业的时候,才写了三分之一。”程思齐不无遗憾,“我特别喜欢这个故事设定:有一个女书生,凭借自己的努力,通过重重考试,最终中了状元,官拜宰相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