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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盗趾

不过就算如此,做为人族有史以来第二个子嗣不随自己姓氏的王,白帝也着实是奇葩。

第一个是炎帝,但炎帝是觉得自己的子孙不配继承燧人这个氏,而白帝是原本就没有姓氏,为王之后也没有为自己挑姓氏,一直顶着庶宁这个称呼。

然而,人族近万年的历史,拢共才四位帝,足可见帝的功绩标准有多高。

也因为帝的门槛太高,每一位帝的帝位都极高,其影响力哪怕当事人已长眠地下千年也仍残留着,甚至在某些方面会被加强。

比如阙台,这里是白帝一生最为在意的地方,在她活着的时候敢在阙台搞什么事的都被屠了族,而她死后因为功绩被美化甚至神化,阙台自然也有了不一样的意义,再加上阙之战的历史加成,哪怕吃了熊心豹子胆也没人敢在这里开战,怕被世人唾骂。

阙地的安逸可以说是深入骨髓了,而这种安逸带来的便是极度繁荣的角斗场行业。

奴隶军控制了阙地后翻出的奴隶数量之多,最后还是将常仪这两年教导的孩童都给拉了过来才数清——奴隶军识数超过二十的不多,这些孩童占了大头。

鹄将角斗士奴隶集中到阙地最大的角斗场没多久盗趾便来了,看到下面密密麻麻的奴隶们盗趾也有一瞬的怔愣,这数量还真是可观。

盗趾也不啰嗦,开头就自我介绍了一番自己是谁。

盗趾,顾名思义,一个叫趾的大盗,趾是名字,盗是-->>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</p>身份。

在成为盗趾之前盗趾也是一名角斗士,还是冀州最为出色的角斗士,自四岁第一场角斗起便鲜有败绩。

盗趾的父母是角斗士,所以他也是角斗士,不过他的父母没他命硬,很年轻....也谈不上年轻,奴隶的寿命是人族所有品类中最低的,二十出头的年纪也可以称之为长寿了。

不过盗趾更能活。

当父被另一名角斗士杀死,母亲被一头牙狼给吃了后盗趾便希望能够摆脱角斗士的身份。

那几乎是不可能的,因为他是下奴,不同于只要债务还完就有一定希望恢复庶人身份的庶奴,他能否获得庶人身份取决于主人的意志。

谁会放弃自己的财产?

奴隶及其子孙都是自己的子孙,这是一份会不断增殖的财产,哪怕不靠角斗场,只是靠买卖人口都能一直维持一份收入。

七岁的趾说服了主人,只要他能为主人连赢五百场,主人便给他庶人的身份。

许是觉得趾根本不可能做到,或是哪怕做到了,连赢五百场的收益也足以买几万个奴隶了,主人随口答应了。

五百场,趾的对手有人,也有各种各样的猛兽,一步步的成为了冀州第一角斗士,也为主人赚来了金山银山。

彼时的趾已经不能说是单纯的奴隶了,行走的人形摇钱树说的便是他。

谁能放弃摇钱树?

主人的变化趾并非没察觉,但他也不是蠢的。

因着没想过做一辈子的奴隶,趾很早的时候便为日后摆脱了奴隶身份后要如何生活做准备。

允文允武,后者不必了,在角斗场只要不想死,没人会懈怠对武艺的打磨,前者,他在十岁的时候向主人提出了想读书的愿望,因为他带来了丰厚的利益,哪怕末奴不允许读书识字,主人为了收拢人心也很大方的答应了。

读书可以开民智,使人明目。

趾很快便和主人补了一份契书,虽然觉得到时赚够了的主人应该不至于反悔,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。

主人没反悔,他没想撕毁契书,却也没想过放了这株摇钱树。

连赢五百场,不能有一场败。

趾最后一场的对手是牙狼,不是猛兽的那个牙狼,而是以牙狼为名字的另一名奴隶。

只要杀死牙狼,趾便可获得庶人的身份。

厮杀时趾的剑断了,手上已经愈合得差不多的旧伤也突然出了问题。

那不应该的,趾的剑是靖奴工匠专门打造的。

手上的旧伤也用了最好的药,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。

饶是意外陡生,趾也还是无愧冀州第一角斗士之名,奋力击败了牙狼。

他没有杀牙狼,角斗场并没有明文规定一定要杀了对手,但观众喜欢刺激的,所以必须杀,不杀就不能结束,久而久之角斗场必须分出生死也就成了不成文规定。不能让观众满意,带来足够的利益,角斗士会体验到生不如死这个词是怎么创造出来的。

可那又如何,他不想杀。

以为自己必死的牙狼没想到趾会放过自己,因而告诉了趾真相。

趾的剑和药都被他的主人做了手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