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田七地下有知的话,他一定会告诉别人…
他死得,真冤!
孟河第一时间并不知道流浪汉田七的目标是他,老黑则更加不可能知道。
但谁叫田七作死的,明明任务指定要获得人头,是必须靠近斩首的活计,他却偏要以防万一的拿把手枪留作自卫。
而老黑又好死不死的记住了子弹特有的精制火药味,老黑只在两种人身上闻到过这种火药味,一是那些穿着差不多的主人说他们是警察的人类,二就是,上次对主人有杀意,被它咬死的那个人!
只是这些,其实还不至于让老黑直接咬死人。
毕竟不管怎么说,它老黑也是个能自己看电视的高等生物,还是了解不能随便杀人这个律法的。
但站在铁皮门前思考撬锁还是爬墙的田七,在看见从狗洞钻出院墙的老黑后,又找死的想上去捅死老黑。
对它露出杀意,身上还有枪。
这就没啥好犹豫的了,按老黑的思维,先下手为强,弄死再说!
说田七冤,是因为只要是个真正的人,都不可能毫不犹豫的
直接要弄死他。可偏偏老黑是条狗,没有人类对杀人的多重顾虑。
但田七按法律来判冤不冤?身负整整十六条人命,他也死得一点都不冤。
老黑杀人,自然是算在主动承担责任的老黑主人孟河头上。
经历了这事,孟家人没谁能睡得着。
虽然只是孟河与孟父看见田七死亡的惨像,但那遍地的暗红鲜血,随后也被好奇的林伊、孟小妹、孟母、奶奶妹看了个一清二楚,这都还能睡着,那才叫做有鬼。
一直到东方露出鱼肚白,警察才抬走尸体,表示可以清理现场。睡不着的孟河与孟父接了水管拿了洗衣粉、巴氏消毒液过来清洗地面,有大胆的兴圣村民也拿着拖把之类的清洁工具帮忙。
“孟河先生,你看什么时候能方便和我们一起去局里做个正式笔录?”
“我一个人就行了吧?”
“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