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做什么?你问我做什么?老子今天要报仇!而且你当我是傻子吗?不杀了这条能千里寻踪的狗,就算警察放我进深山,我他么也逃不掉!”
老黑一步一步走近。
因为要刀杀老黑的原因,蝰蛇首领指着孟河太阳穴的枪不可避免的渐渐远离了一些,在场的所有警察都紧张起来。
劫匪的枪离人质脑袋太近,又有小风,所以投鼠忌器的远方的狙击手一直不敢开枪。而过会,等这条黑狗走到刀下,如此淡定的人质如果再有蹲下的配合,很可能就是今天唯一也是最佳的狙击瞬间。
随着老黑脚步,在场所有警察都摒弃凝神着,等待可能有的枪响就立刻上前解救人质。
蝰蛇首领眼中闪着残忍的光。
可就在老黑走近的那一刹那,那残忍的光突然又变了,变成了一种眷恋世间的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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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狙击手,立刻开枪!”
一直紧盯着劫匪的警察队长,下意识的立刻就对着耳麦下令。因为,劫匪的这个眼神他见过几次,那是凶徒只有在穷途末路时才会露出的眼神,那是一种,拉着别人一起下地狱的眼神!
这一瞬间没人能算出电磁波与声音的传播速度到底谁快,也没人能判断劫匪与狙击手谁的反应更灵敏。而实际上,也没有需要去判断这些。
因为…
在当前的科学体系中,你再快,也绝不可能,快过光!
一道惊艳的黑光划破寂静。
当众人看见老黑扑倒孟河用头顶着孟河胸口邀功时,再看另一边,劫匪的脖颈处居然不见了十分之九,只剩下一层血淋淋的皮肉勉强将其头部和身子连在一起。
这时,劫匪的身子才反应过来,从消失的脖子口,一霎那血喷三尺高,有如一抹瑰丽的血泉。
双手握着能致命的一刀一枪,蝰蛇首领却已然断成两半的倒下。他的眼神中尚残留着诀别与对这世界的眷恋,以及一丝刚反应到一半就因死亡戛然而止的疑惑不解。
“咕哝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