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:我喜欢她

明骁一听到宝贝妹妹出了事,放下手头的事情,抓起外套就往外冲,他听完叶余深讲完事情的始末缘由,他强压着满腔的怒气,道,“叶余深,我后悔了!”

明骁驱动车子向市医院驶去,一边切换成蓝牙,“叶余深,老子就不该把笙笙交给你照顾!当初你怎么跟我保证的?你说你会照顾好笙笙,不让她受伤害,你说的比唱的还好听,现在呢?现在就是你照顾的结果!”

“这是第二次了,叶余深,这已经是第二次了!这次,我不会再把笙笙交给你了。”

叶余深静静听着明骁发泄怒火,等明骁差不多说完了,叶余深才淡淡开口,“明骁哥,我喜欢笙笙。”

叶余深大概是觉得明骁没有听清,他微微抬高声音重复了一

遍,“我喜欢笙笙,很久很久以前就喜欢她了,除了她我不会再喜欢上任何人。”

“不可能!”明骁硬是从牙缝里挤出这一句话,“叶余深你做梦,我绝对不会同意笙笙和你在一起的!你别忘了你要走的路!”

叶余深听了明骁的话并不着急,气定神闲道,“明骁哥,你觉得有谁能比我对笙笙更好?还是说,你觉得那些和我同辈的人有谁能比我更优秀?最重要的一点是,他们没有一个人比我更了解笙笙,更爱她。”

明骁被叶余深堵的说不出话,因为不能否认,叶余深在这一辈的男孩里面,确实是最优秀的一个,也是最适合笙笙的人。无论是家世,容貌,才华,还有家人。

可是还是不行,叶余深这个人的心肝太黑了,焉坏焉坏的,他的宝贝妹妹那么天真,如果和他在一起一准被他吃的连渣都不剩,别以为他不知道,这么多年笙笙头顶上“叶余深未婚妻

”的名头离不开这个黑心肝的暗地操作!

“明骁哥,笙笙麻烦你了。我还有事,先挂了。”叶余深挂掉电话,眸光清冷,他的手上还带着或多或少的血迹。

叶余深转身走进包厢,经理已经在里面等了一会了,见叶余深进来,明明是冬天,经理却是满头大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