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余还是老样子,百无聊赖。
但此时的百无聊赖跟百年来的百无聊赖不一样。
以前真是百无聊赖,现在只是表面。
云帝归来,身为赊刀人,要想的事要做的事就多了。
兄弟们,潜伏百年,该起来活动活动筋骨了。
出了镇子,祝天元看了看搂着的酒坛,道:“酒馆的酒不错,就是地方差了点。现在我带你去一个不错的地方。”
叶云没有意见,今晚的酒,他决定了要喝尽兴。
因为祝天元,更因为遇到了赊刀人。
从现在开始,他也是有了后台的人,而且是很大的后台。
现在已经是夜里。
镇外没人。
两人飞起。
喝酒的地方是一座山。
站在山顶,视野开阔,远山如黛。
山风清爽,让人心旷神怡,心情大好。
两人坐在山顶那块巨石上。
喝着酒,看着风景,也看着前方的祝家庄。
“年轻的时候,我跟刁太平是好朋友。”
叶云没有问,祝天元自己说起。
百年前,冀州出了两个厉害的年轻人,一个用刀,一个用剑。
两人齐名,相约一战。
战后两人成了好朋友。
随着两人实力越来越强大,用刀的刁太平有了刀王之名。用剑的祝天元被人称为剑王。
这一对好朋友,实力越来越强,年纪自然也越来越大,各自都娶妻生子。
刁太平生了一个女儿,叫刁远兰。
祝天元生了一个儿子。
刁远兰与祝开枝因为父亲的原因,可以说是青梅竹马。
可惜的是,刁远兰喜欢祝开枝,然而祝开枝只将刁远兰视为妹妹。
后来祝开枝喜欢上了一个女子,并娶了她,生了一对龙凤胎。
刁远兰也嫁了人,但丈夫很快就死了。
按理说刁远兰喜欢祝开枝而无果,嫁了人后丈夫却早死,她是一个值得同情的可怜人。
然而她将她的不幸化为了怨恨,觉得她之所以这么不幸,就是因为祝开枝娶了那个女人而不娶她。
刁远兰找到了机会,废了祝开枝夫妻修为,抓了他一家四口囚起来。
一囚便是四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