派完了事情,沈书要回家,朱文忠坐他的车过去,打发了李垚回去拿今日的功课。
快到吃晚饭的时候,沈书家里来了“送羊毛”的,幸而郑四还算有眼色,将他叫到僻处才说。
沈书给朱文忠说了一声自己要去更衣,从窗格里看见朱文忠专心致志在做文章,这才自己到西面廊庑里去见人。
来的还是上次那人,把羊毛留下,照样要走。
沈书把人叫住,一面解开麻袋,用手抓取当中的羊毛,一面问他:“你家主人叫什么你知道吗?”
报信人费解地转过来看沈书。
沈书也把他看着,就是不开腔。
于是那人不得不回答:“家主人叫兀颜术。”
对得上,沈书请那人在廊庑里坐一会,叫人奉茶。
报信人目光闪烁,显得有些局促不安,更不抬头看沈书,只是把自己的脚盯着。自然,沈书就看到他穿的是一双草鞋,一身布衣,谈不上体面,比衣衫褴褛者又好很多,像是有正经事可做的人。脸上一串络腮胡子,嘴唇上下都有,眉毛杂乱生长,总体来看,一脸是毛,除了眼睛是双眼皮,沈书什么也没看出来。
“你叫什么?”沈书问。
那人奇怪地看他一眼,手里捏着一顶草帽,只短促地瞥了沈书一下,立刻垂下了眼睛,回道:“卑贱之人,不足挂齿。”说着,他复又起身,“我不渴,就不吃茶了,家里事多,主人家忙不过来,缺人手,我要是出来久了,回去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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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急,要是当家人责备,我去同他说。”沈书看见报信人的胡子动了动,显然嘀咕了句什么,声音太小,没让他听见。沈书愈发觉得这个人一点也不像给家里帮闲跑腿的,哪个帮闲跑腿不顾及主人的体面把自己收拾得齐齐整整,胡子当然是要刮的,最好是把脑门儿都刮一刮。眼前这人,蓄的是汉人发式。
沈书视线下滑,看到他的手,笑了起来。
那人忐忑不安地又看了沈书一眼。
“你还没说,叫什么?你就不说,我不会去打听兀颜术住在何处吗?登门拜访的时候,我就不知道要说你什么坏话了。”
报信人一愣,挤出生硬的谄媚笑容。
牙倒是很白。沈书心想。
“小人不知道哪里开罪少爷。请少爷指点,小人也好改过。”
这时茶来了,沈书自己端了茶碗,坐下来,示意小厮把茶给报信的人,只见他接过去,直接就放在桌上。
沈书喝了一口,咂嘴道:“没有泻药,放心喝吧,要不然你喝我这一盏。”
那人连连说不敢,端起茶来喝了两口,眼前一亮,埋头一连喝了四口才停下。
明明就很渴。沈书再想。
“你把袖子卷起来。”沈书吩咐。
报信人警惕起来,将袖口按着。
沈书眉毛动了动。
那人低头一看,不知道什么时候手背蹭得两处比拇指甲更大的白斑。更让他无语的是,左右手各有一根手指上都有白色的指环痕迹。他脸上现出无奈,摇头叹气:“想不到才来第二趟,就让穆兄的高徒看出端倪,是我大意。”
报信人起身,一掸衣袍,对沈书抱拳做武礼。
“在下穆玄苍,不便自报家门,令师也言明不必告知少爷,还请恕罪。”男人抬手就撕脸上的络腮,扯得皮肉变形,现出来一张斑驳的脸,只因为粘胡子的地方似乎没有涂锅底灰,唇上和两腮都有白色皮肉,与他手指上的痕迹同一颜色,他摸了摸眉毛,皱眉时看上去十分滑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