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风穿过碑林,墓碑前刚放下的满天星还沾着新鲜的水珠,簌簌轻响。这是一个衣冠琢,底下放了几件衣物,碑上没有照片,刻着孤零零的三个字。
虞临渊。
金池穿着一身黑,对墓碑轻声道:“我来看你了。”
回应他的只有陵园的风声。
他俯身擦净碑上的灰尘,在碑前坐了下来,一如既往,不急不慢说起最近发生的事。
这块碑的主人,是他生平第一次动心的初恋。
金池谁都没说,裴昼长得有点像他死去多年的虞临渊,轮廓五分像,形貌气质却差他甚远。
那个人从小被养在道冠里,人如玉,眸似点漆,比深山高悬的银月更俊美。
他的身体似乎一直不太好,苍白的面容时常带着挥之不去的病弱感,被一种超出红尘的疏离感笼罩着,好像下一秒就要乘风归去。
金池被他捡回去时,正是偏激叛逆之时,每当他龇着牙扬言要如何拼命报复仇家时,看上去清冷出尘的那人,总会轻轻地叹一声气,温柔地摸了摸他的头发:“又说气话。”
“不要做伤害自己的事。”
这样好的人,去世时也不过才二十二岁。
死于一场山林火灾。
那时候金池不懂自己的眷恋是为何,然而情感在六年里不断发酵膨胀,他终于明白了。
只是为时已晚。
从一开始来到裴昼身边,他就清楚地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——有时候晃眼看见裴昼坐在沙发上的轮廓,他就能借此欺骗自己,那人还在世界上他不知道的某个地方,好好地活着。
恰好裴昼把他当个寄托情感的替身,从未投入过一分情感,两人皆心怀鬼胎,岂不正合适?
扪心自问,比起裴昼随时发作的脾气,看在那张脸和钱的份上,他可从来没发过脾气。
......毕竟老板给的钱实在太多了。
拿着亏心。
又呆了半个小时,金池看了眼表:“走了,晨子还在酒吧等我。”
像知道那人会说什么,他拍拍屁股起身,背对墓碑挥了挥手:“放心吧,不打架,不闹事。”
虞临渊希望他做一个正直向上的人,金池从小到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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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因为喜欢的人想,他愿意学着去做。
.....
夜色是附近最有名的酒吧,gay来gay往,北市大部分名流明星都在这里玩过,隐蔽性很好。
遇到裴昼之前,金池还在这里做过几个月主管,负责安保一块,对这里很熟。
晚上八点,静谧的夜色席卷,却是酒吧最热闹的时候,他一出现,四周立刻躁动起来。
今天金池穿了件黑色工装夹克,酒吧有点热,脱下的外套搭在手臂上,里面的黑色衬衫领口开得有些深,恰好露出优美的脖颈线条,和微微突出的喉结。
暧昧昏暗的灯光打在青年身上,头发反射出金灿灿的光芒,衬着底下瓷白的肌肤,白皮红唇。卸除妆容后,不再刻意保持温顺笑容的他,不再是那个小白花一样的纯情金丝雀,身形高挑挺直,像一株冷夜中的玫瑰花,又冷又欲。
一进来,就引得无数人蠢蠢欲动。
而本人对此却一无所知。
“池哥来了?”迎宾的制服帅哥双眼一亮,殷勤道:“晨哥在老位置,我带你过去。”
金池笑了笑:“不用,我知道路。”
制服帅哥不加掩饰地露出遗憾神色,舔了舔唇,三步一回头地回到门口。
上次有个不知底细的客人见色起意,尾随金池出了酒吧,接下来很久没出现。后来才知道腿被打断,住了一个月院。
可惜了,这是一株扎手的玫瑰。
来到老位置的卡座上,金池被付晨拽了过去,按着坐下,说道:“别理那些人,玩得很浪,小心得病。”
“我给你介绍个安分的。”
话还没说完,金池旁边探来了一个脑袋,小奶狗巴巴地望着他:“哥哥,我干净,可上可下,哥哥怎么喜欢怎么来。”
付晨:“......”
金池登时战术性后仰:“......”
这叫不浪?
“我是不是说过我兄弟喜欢矜持的,收着点。”付晨笑骂一句,把不服气的小奶狗拨开,轻轻摇晃酒杯:“别被他忽悠了,这小孩就是嘴花,刚成年,男朋友都没交过一个,有兴趣吗?”
金池瞥了眼一旁气鼓鼓的男孩,扶额:“怎么还是把人带来了,我真没想法。”
付晨狐疑地盯着他:“你别还是惦着那劈腿男吧,有什么好的,关了灯不都一样?”
金池说:“跟他没关系。”
他和裴昼连手都没牵过,与其说恋人,不如说是拿着高昂年薪的替身与金主。